问题 | 交通肇事罪法院判罚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若判定某被告人应当承担罚金责任,则其必须遵守并支付相应的金额。罚金乃指通过强制性手段,迫使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额度的金钱,从而作为刑罚的一种形式。罚金这一刑罚方式的独特之处在于:
首先,它属于财产刑的范畴,而随着社会发展和犯罪类型的多样性,刑罚的种类也日益丰富多样,包括生命刑、自由刑以及财产刑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金刑被列入附加刑之列,然而即便如此,它依旧具备诸如国家强制执行、特定适用对象等刑罚的基本特征。因此,仅针对罚金本身来理解的话,也可以划入给罪犯施加的刑罚处罚之中。 其次,罚金所涉及的内容便是强迫罪犯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这个过程中的专一性显而易见。实际上,罚金的实施就是国家对犯罪分子部分金钱所有权的剥夺。 再者,罚金的适用主体仅限于作为审判机构的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均无权对他人或单位实行此项刑罚。 最后,罚金只能适用于触犯刑法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这也是其独有的特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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