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30万可以判缓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某人涉嫌职务侵占30万元,那么此案通常无法被判处缓刑。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30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可能会面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可能被课以没收其全部财产的严厉处罚。 而缓刑则主要针对那些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当多个罪名并罚时,若需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已经达到中期,那么缓刑便不再适用。 这是由于缓刑需要遵循吸收原则,即如果某一罪名已被判处缓刑,其他罪名便应用吸收原则来决定具体执行的刑期,从而使得缓刑不再执行。 另外,对于中期或长期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成员,缓刑也同样不适用于他们。 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具体而言,既涉及商店、工厂、饭店、宾馆这样的商业服务业,也涵盖诸如交通运输业等各行各业。 此外,还包括各类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如集体或民间承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类型的社团等等。 从客观方面看,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滥用职务便利,私自占有本单位财务,且其金额巨大。 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应当是直接故意,并且怀有非法占有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明确意图。 换言之,行为人企图从经济角度上获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无论他们实际是否已经实现或者行使过这些权力,都不会影响到职务侵占罪的成立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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