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未满几周岁贩毒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尚未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他们在触犯贩卖毒品罪行时是不需负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明文规定,自然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只有当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时,方能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倘若未成年人在年龄未满十四周岁之际,即便涉及到贩卖毒品活动,其亦不会遭受以贩卖毒品罪名进行的刑事制裁。
然而,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对此类行为听之任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将依法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职责,同时,相关部门亦会采取教育、矫治等多种手段予以干预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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