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成立绑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断绑架罪是否得以成立这一问题时,我们首要关注的因素便是犯罪分子是否采取了诸如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不合法方式来非法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其目的是为了勒索高昂的财务财产乃至满足自身的非法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看,例如犯罪分子采取的拘禁被害者并限制其活动范围,然后再向对方的亲属提出高额的金钱要求等行为,都可以视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素。 然而,关键之处在于犯罪分子在主观层面必须具备明确的犯罪意图,并且在客观方面实际实施了与之对应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