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行为犯而非结果犯,因此极少会发生犯罪中止的情况。通常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在进行绑架行为的过程中出现了由于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导致未能成功地将被害人挟持走,那么就属于未遂的情形;或在实施绑架的过程中,犯案者出于主观上的原因自行终止了犯罪行为,此时也可视为成立犯罪中止。但需注意,一旦将被害人成功绑架并控制其人身自由之后,便不会再有犯罪中止这类说法。
至于绑架行为完成后又将被害人释放的情况,这实际上是犯罪既遂后的表现形式,也是量刑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重要情节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对绑架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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