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如何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罪的犯罪主体具有特定性,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群体; 其次,在犯罪意图方面,这种故意必须是直接产生的,而非间接或附带性的; 再次,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这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最后,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并用于非法活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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