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提前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无法予以预先安排。
取保候审乃在深化刑事案件诉讼进程中途,根据具体案情以及法律所制定之条件而定夺的。 若本案尚未来得及启动相关的司法审理程序,抑或是其不满足法律上对取保候审的特定要求,那么相应的处理便无法实现。 然而在某种特殊情境之中,如若出现新的物证或者状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资格条件,他们亦可在后续阶段提出申请以供审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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