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申请来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控告或罪嫌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有权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其申请的权限通常由决定机构掌握。 当收到取保候审的请求书之后,该机构将按照规定的期限,对申请进行详尽的审查并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策。 但在作出决定时,决定机构需全方位地考虑诸多因素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及潜在的社会危害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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