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主犯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囊括了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附加刑的状况,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后并未引发公共安全等重要问题的状况等等。针对盗窃罪的首要罪犯是否具备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一问题,则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评估判断。若首要罪犯的盗窃行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同时又满足了不至于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性的条件,那么依照该法律条款,首要罪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倘若首要罪犯的行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附加刑,那么取保候审或许并非最适宜的处理方式。 另外,若首要罪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且实施取保候审后并无引发公共安全等重要问题的风险,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同样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若首要罪犯的盗窃行为情节极其恶劣,可能会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且存在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可能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总而言之,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根据首要罪犯的具体案情及可能的判罚结果进行综合考量。若首要罪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若不符合条件,则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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