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留置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享有留置权的债权人是留置权人,留置权人留置的财产是留置物。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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