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如何处理好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如阁下对于保险公司所提供的理赔服务感到不满,首先建议您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详细阐述您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原因,以期双方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
倘若上述协商程序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您有权向所涉保险公司的投诉部门反映问题,以期其能够严肃对待并重新审查阁下的赔偿请求。 若依然未能得到圆满解决,那么阁下还可以向当地的保险监管机构反映问题,由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并依法处置。 最后,若上述各项措施均告无效,您亦可考虑借助法律武器,提起民事诉讼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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