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工伤保险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用人单位或个体劳动者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因工伤保险事务产生纷争时,例如在涉及到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异议问题上,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解决。倘若此争议源于用人单位和个体劳动者之间,那么他们便可选择通过协商洽谈、提交仲裁申请等途径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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