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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拆迁补偿协议需要公证吗?

不需要公证,拆迁补偿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不执行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1、不执行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实际上各地人民政府肯定会提前公告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补偿,政府部门公告的内容是非常详细的,包括拆迁房屋的原因、范围、拆迁补偿方案,安置流程等各方面的信息。实际上即便拆迁同一区域内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也不一定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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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