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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方法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方法是什么?

1、在职务侵占案件之中,起到主要作用的人就被称为共犯。

即使帮助者的帮助行为在客观上对被帮助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物理性的帮助,主观上也明知所实施的帮助行为是对他人实施犯罪活动起到帮助作用,但帮助者对上游的整个犯罪环节、及实施的犯罪活动性质与上游被帮助者并不存在同一认识,对于被帮助者后续实施的职务侵占犯罪未实际参与,在主观上没有与被帮助者达成共同实施被帮助的犯罪活动的双向意思联络,仅单纯向被帮助者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即便其在提供帮助时明知被帮助对象实施犯罪的具体性质,也不应以职务侵占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2、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数量要求是必须二人以上。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共同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则必须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由于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在认定行为人能否成为某一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时,应当根据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要求进行。

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位,则必须是《刑法》第30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并且只有共同故意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立共同犯罪。

二、商业贿赂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商业贿赂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这是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从所有制性质上看,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非公共财物。而商业贿赂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双重客体,它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法性,其犯罪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

3、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法定刑不同

职务侵占犯罪的数额规定高于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以“5000-20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商业贿赂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与我国“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也是相吻合的。

三、股东私自分红算职务侵占吗?

1、股东私自分红一般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非法占为己有。

股东出资的财产虽然属于公司所有,但股东依据出资取得的股权属于股东所有,公司对所有股东的出资拥有法人财产权,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是股东和公司各自享有的法定权利。

明知他人在利用职务侵占单位的财产,但是依旧为其提供了帮助,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案件的共犯,共同犯罪者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的概率是比较大的。对职务侵占罪共犯认定的方法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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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