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如下: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家属死亡的。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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