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款孩子是否需要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父亲欠款孩子是否需要偿还 父亲欠款孩子不需要偿还,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孩子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父亲在世,孩子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父亲欠的债,孩子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 除非孩子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欠条是否需要写还款期限 欠条可以写还款期限,也可以不写,只要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写的欠条就是有效的。 欠条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不同的: 1、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应还未还即还款期限最后一天的第二天起算; 2、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向他催讨,再给一段合理期限的准备时间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公司破产了欠款是否还要还 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需要将债务进行抵还。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后应当先偿还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等等。 并且在清算公司财产期间,需要先支付上述说的一些相应的款项,才能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给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亲欠款孩子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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