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不了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不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法院判决强奸罪可以判多少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实施以暴力、恐吓或其他强制性方法强行对女性进行性行为的罪行,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涉及对象为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女孩,那么此类犯罪行为应当视为强奸罪,并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对于强奸妇女及幼女的案件,如果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 (1)情节特别恶劣的强奸或奸淫幼女行为; (2)涉及多名被害人性侵的案件; (3)在公共场合公开对女性或幼女进行性侵犯的案件; (4)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轮奸行为; (5)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或导致其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 (6)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后执行不到位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执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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