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有追逐竞驶情节严重、醉酒驾驶、严重超员超速或者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刑罚,并处相应罚金。若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此类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亦须按照相同法律规定接受处罚。若以上述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相关罪名,则应依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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