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给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用问题时,我们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各自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父母来说,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益的20%至30%进行计算和支付。 如果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任务,那么他们需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则可以适当增加,但是绝对不能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50%。 而针对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则可参考当年度总收入或同等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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