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父母出资房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时,关于父母资助购房事宜的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必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首先,假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无偿赠予行为,因此,该套房产理所当然地属于出资方子女所有。 其次,如果在婚后阶段,由某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笔款项通常会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相应地,该套房产也自然而然地归属于该子女所有。 然而,如果父母在出资购房时明确表达了他们的意愿,即希望将此房产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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