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满一年才能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切来说,配偶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请求时,无需事先就此征求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协调。
然而倘若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导致日常生活中长期或频繁发生分居情况,并且这种状况持续超过了两年时间,那么即使经过法院多次反复进行调解工作也未能起到良好效果的话,最终便应被视为具备充分证据证明该婚姻关系已经达到无法挽救的程度,法院应该批准其离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分居行为本身并非正式立案起诉离婚所需的必经程序或者必备要件之一,它仅仅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用来衡量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一种参考依据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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