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一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买方支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若买卖双方按照约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那么定金便可抵扣房款或者予以退还;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无法归咎于任一方责任而导致履约无法进行,那么定金则应当全额退还;倘若卖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约,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定金也可以退还且需以双倍金额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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