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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住人是否享有居住权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判断同居者是否享有居住权,主要考察的是老年人在生前是否曾为其设定过居住权。
关于居住权的设定方式,既包括由当事人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来进行约定,也可以依据遗嘱这一法定形式加以实行。
然而,无论是选择何种方式设定居住权,都需要由主张权利方到相关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居住权登记的申请。
一旦经过登记,则居住权便自该时起正式成立生效。
所以说,判断同居者是否具备对房屋的居住权,关键在于老年人是否曾经为他们设定了相应的居住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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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