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保证金”是房屋买卖双方(或中介参与的第三方)之间确定购买意向,保证双方权益的具有法律效应的保证金。
如果双方还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签订了认购意向书,而认购意向书对合同中的内容又没有明确约定,则这笔保证金就属于卖房方的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保证金有了相关约定,则买房人若退房就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保证金就不能退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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