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失踪需要还贷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当民事主体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自身应负担的各项义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和经济赔偿责任。
若债务人离奇失踪,那么他尚未清偿的金钱债务(例如贷款)将依然真实、有效地存在。 因此,债权人完全有权力要求此类债务人继续履行相关债务。 尽管债务人似乎已销声匿迹,然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债务人所承担的经济债务责任并不会因为其消失而自动豁免或消失。 在此种情形之下,拥有合法权益的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定程序向当地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债务人所有财产的申请,以此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利和权益得以依法实现。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债务人并不能因为无法联系到他们或者已经失踪就拒绝履行其对贷款等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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