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给娃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通常是不可以不给娃抚养费的。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定义务不可免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基于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这种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持续性,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这一行为而消失。 当夫妻关系解除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责任负担起子女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 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 例如,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接受教育、满足生活开销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 二、特殊情况有例外 不过,在极少数特殊情形下,可能会出现暂时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 比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意外事故或者严重疾病等原因,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实在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并且,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负担孩子的全部生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经过法院的判决,来减免抚养费的支付。 三、抚养费可依法调整 即使在一开始,双方已经通过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后续如果出现了一些法定情形,抚养费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调整的。 比如孩子因为升学、生病等原因,实际生活需求明显增加;或者支付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如失业、收入大幅减少等,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抚养费进行调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直接抚养孩子且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小李应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小李则称自己失业且无经济来源,认为不应支付抚养费,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义务角度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和持续性,离婚不影响该义务,小李不直接抚养孩子,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以保障孩子成长。 2、就特殊情况而言,小李虽称失业无经济来源,但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同时小朱也没有足够能力负担孩子全部费用,所以小李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 3、若后续小李经济状况持续恶化或孩子出现升学、生病等需求增加情况,抚养费可依法调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