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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跟前有一儿一女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进行均等分割。
首先得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所涵盖的范围,像工资部分,这是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劳动报酬;奖金,即因工作表现优秀等原因而获得的额外奖励;还有劳务报酬,是通过提供劳务所得到的报酬等。
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2.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会依据子女的年龄来考量,不同年龄段的子女有不同的需求和特点。
性别方面,男孩和女孩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差异。
生活习惯也很重要,比如有的孩子喜欢安静,有的孩子活泼好动。
同时,会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实力、时间精力等,以及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从而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3.倘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过错行为,像是重婚,即同时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虐待,对配偶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遗弃家庭成员,不管不顾对方的生活等。
那么无过错方就有权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
4.子女名下的财产,这是专门属于子女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应归子女所有,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而改变其归属。
5.婚前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总而言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始终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具体到每一个离婚案件,都要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存在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工资奖金等收入应独自享有,小李觉得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在子女抚养上,小朱觉得自己工作忙没时间,但经济条件好,小李觉得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生活习惯培养,二人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工资、奖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应均等分割,小朱想法错误。
2、子女抚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年龄、性别、生活习惯、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不能仅以单一因素决定,双方应全面考虑后协商或由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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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