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后撤回需要几个人去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过后进行撤回这件事,一般来讲是需要夫妻双方一同去办理的。
2.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其中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想离婚了,那么在这期间,他是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而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就意味着视为他们都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携带诸多材料,比如本人的户口簿,它能明确个人的户籍信息等相关情况; 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的身份; 结婚证,这是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 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详细规定了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方面的事宜。 4.这样的规定,其核心目的就是给予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婚姻的稳定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小朱改变主意不想离婚,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小李坚持要离婚,双方就是否撤回产生争议,且未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需夫妻双方亲自前往申请领取离婚证。一方想撤回,另一方不同意,想撤回的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双方都未去领离婚证,视为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规定给予夫妻冷静思考时间,保障婚姻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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