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可以办理外地地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东莞办理外地离婚存在一定限制。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2.对于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而东莞往往并非外地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这就导致在东莞无法直接办理协议离婚。 3.若采取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 倘若被告在东莞居住时长已满一年及以上,那么原告便可在东莞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倘若被告并未在东莞居住,通常就应当向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能在东莞办理离婚事宜。 4.总之,能否在东莞办理外地的离婚,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需依据离婚的方式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准确判断。 比如,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因东莞非外地当事人常住地则无法办理; 若为诉讼离婚且被告在东莞居住满一年,东莞法院可受理,反之则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均为外地人,在东莞生活。二人欲离婚,小朱主张协议离婚,认为可在东莞办理;小李则认为协议离婚应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后小朱又想诉讼离婚,小李表示若自身在东莞未住满一年,不应在东莞诉讼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必须双方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东莞非他们常住户口所在地,所以不能在东莞办理协议离婚。 2、对于诉讼离婚,若被告在东莞居住时长已满一年及以上,原告可在东莞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未在东莞居住满一年,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