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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宾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因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经过购房者反复敦促,开发商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尽管开发商可能会给出延期交房的具体原因,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无需立即解除购房合同。尽管这并非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合同所规定的免责条款所致,但如果该延期是在购房者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现已恢复施工等情况,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继续等待,同时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多次催促之后,依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义务,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一味地推卸责任、逃避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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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