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后退房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决定向开发商发函要求解除房产交易协议的买受人,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
2.在自收到退房申请之日起满15个自然日之后,开发商应无条件偿还已交付的全部购楼款项,同时,有责任协助完成买受人和相关金融机构之间的所有解约或终止协议的相关法律手续。在此期间内,如涉及到此类法律手续或文件,开发商需暂时代为买受人向相应的金融机构按月支付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须在接到买受人的退房申请函后,立即全额归还所有已交付购楼款项。此外,开发商还有义务尽速完成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办理清偿结账等所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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