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寻衅滋事罪行中的强制性行为等方面,其构成要素主要由两项组成,即客观表现为强行取得或接受公私财务的行为以及此类行为所能引发的社会公众秩序是否混乱。
在采取这种行为时,行为人需要具备以下令人质疑的心理冲动: 1.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来强行获取他人财产; 2.主观上存在着逞强好胜、无事生非等不良意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种行为所涉及的财物价值未必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反复发生,或者其恶劣程度已经相当严重,那么它将构成此项刑事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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