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几次构成犯罪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应仅凭反复出现的频率来作出判断,而应当从行为的实质属性、情节发展状况、产生的负面影响的大小等多个层面进行全面审视和考察。
总体而言,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并对社会秩序整体造成了重大损害时,才可能被判定为犯罪。 所谓的"多次”,一般认为是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情况。 但是,即使"次数”尚未达到三次,如果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恶劣情节或造成的严重恶果在其他领域体现,那么同样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如: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他人进行肆意殴打; 随意性地对他人进行追赶、截停、辱骂以及恐吓,且情节恶劣; 恣意占有或破坏公共财产; 在公众场合哄闹喧哗,使公共秩序陷入极度混乱状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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