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个人财物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我国对于故意毁坏个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当事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要是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则往往是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定罪。自然实际量刑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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