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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