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多长时间法院会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人民法院受理简易程序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完毕;
如若涉及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自立案日算起,应在六个月内审结。 如遇特殊情况须予以延期处理的,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至六个月。 再次延长审理期限者,须上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批。 具体执行的时间长度将依据案件的复杂性和繁琐程度进行调整。 通常情况下,接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十日内即可召开庭审。 2、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对已被采取逮捕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案件情况复杂且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结束调查,或达到刑事诉讼法第126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则可适当延长一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如期限届满之时仍未能完成侦查工作,则可再予延长两个月; 若期间又发现新的重大犯罪线索,则应从新开始计算侦查期限。 如果作出的任何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并属严重违法行为,司法机构便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及所产生的影响,制定出最终的裁决结果。 在立案之后,司法机关会在常规情况下来完成此项审理任务,但如果案情过于复杂,或出现其他特殊状况,你确实有权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给予更多的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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