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写好了怎么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议其将取保候审申请直接递交给有权处理此案的公安机关依法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法定取保候审资格,如潜在可能判处轻度刑罚及重大疾病状况、即将达到羁押期上限等特定条件,则可按规定程序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填写该申请过程中,须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与法律依据,同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以供参考。接收到申请之后,公安机关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若获批准,公安机关将立即启动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反之,若未获得批准,公安机关也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不予批准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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