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要多长时间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有30天的时间可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提请逮捕申请后,有7天时间来作出批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37天过后,如果嫌疑人没有被直接释放,那么通常意味着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 而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意味着检察院已经基本认可了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认为嫌疑人存在犯罪可能,因此刑事拘留37天后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情况下,通常意味着嫌疑人被判刑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但嫌疑人是不是一定被判处刑罚,还是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之后才能最终认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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