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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回赌债能否认定绑架罪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绑架罪乃是指以向被害人或其亲属索取高额钱财为主要意图的情况下实施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甚至可能导致被害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犯罪行为。然而,若行为人为追讨赌债而采取绑架他人的手段,则此种行为并不符合绑架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原因在于,绑架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以获取不法财产利益为目的,而追讨赌债的行为并非以获取金钱等物质财富为直接动机。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此类旨在追讨赌债的行为无法被认定为绑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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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