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死刑生完孩子后继续执行死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孕妇分娩后是否应被视为死刑问题,答案并非绝对,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在该孕妇孕育期间,法院已经对其作出判决,那么即便在她分娩之后,亦无法对原有的判决进行修改或者增删,同样不能实行死刑措施。 然而,若案件是在孕妇分娩后才开始进入司法程序进行审理,那么此时便有可能对其判处死刑。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法律仅明确规定审判时不应将怀孕的妇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但并未明文禁止分娩后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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