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可拘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属于一类刑事司法途径中的限制措施,主要应用于那些可能会面临着管制、拘役或是可以对其独立实施附加刑罚等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同时还需考虑到若采取此方案,并不会给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安全带来任何社会交往的潜在威胁。这也就意味着,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针对暂时还没有被正式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暂行性执法措施而存在。然而,至于是否会被判处拘役,这并不完全依赖于是否已经进行了取保候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拘役的实际执行方式与所需具备的条件,如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通常应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就便监领,同时在执行这段期间内还要额外符合相关的其他规定。因此,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被判定为需要接受拘役,那么他将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接受相应的拘役处罚。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够直接影响到拘役的执行,除非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新的状况,从而导致原先的判决结果被更改甚至撤销。倘若在取保候审之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可能会重新评估是否应该继续适用拘役。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能够被判处拘役,这要视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定,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拘役的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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