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拆迁有儿媳妇的份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拆迁时,儿媳妇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以下是详细介绍: 1.房屋产权情况: -农村房屋若明确属于公婆的财产,比如房屋是公婆在儿媳妇嫁入前就已建成且产权登记在公婆名下,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归公婆所有。 因为从产权归属角度,这是公婆的个人财产,拆迁补偿是对其房产的价值补偿,所以儿媳妇一般没有直接份额。 -但如果儿媳妇对该房屋有出资等贡献,例如在房屋的翻建、扩建过程中,儿媳妇拿出了自己的积蓄用于购买建筑材料等,并且有相关证据如出资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那么在分割拆迁补偿时,可根据贡献大小主张相应份额。 2.户籍及安置政策: -部分地区的拆迁安置会考虑户籍因素。 若儿媳妇的户籍在该农村,并且符合当地安置政策,就可能会作为安置对象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例如,当地按照人口数分配安置房屋面积,儿媳妇符合相关条件,如在本村长期居住生活等,就会有相应份额。 综上所述,要准确确定儿媳妇在农村房子拆迁中是否有份,需要结合房屋产权归属、儿媳妇的出资情况以及当地具体的拆迁安置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家农村的房子面临拆迁。房子是公婆在小李婚前建成且产权登记在公婆名下,但小朱称自己曾出资参与房屋翻建。此外,小朱户籍在该村,当地按人口分配安置房屋面积,小朱认为自己应得补偿,公婆却认为补偿应全归他们,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从房屋产权看,该房婚前建成且登记在公婆名下,本应属公婆财产,拆迁补偿通常归公婆。但小朱若能拿出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屋翻建有贡献,可按贡献大小主张相应份额。 2、从户籍及安置政策看,小朱户籍在该村且符合当地按人口分配安置房屋面积的政策,那么她作为安置对象可获得相应安置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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