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羁押期限届满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累犯羁押期限届满可以取保候审吗 累犯羁押期限届满后,如果案件仍然不能办结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一般累犯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一)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二)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三)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累犯符合取保条件的,对累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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