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公司债券罪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伪造公司债券罪如何构成的? 伪造公司债券罪的构成条件是:客体是国家有关公司债券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债券的行为;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才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 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的要件具体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3、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企业债券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公司未成立中的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债务由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 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伪造公司债券罪如何构成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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