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提供申办所需之夫妻双方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申请过程如下: 有权利解除婚姻关系的二位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 在此环节中,华生手册声明人为两位中的任何一方皆可,但声明人需在婚姻登记公证人员面前签字确认; 3.夫妻双方需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并在登记员的见证下亲笔签字确认; 离婚协议由彼此各保留副本一份,同时婚姻登记机关的档案室亦会留下一份备案; 4.审查办理环节: 婚姻登记员将对所有递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以及离婚协议进行全面严谨的审查; 若审查结果显示符合离婚的条件,婚姻登记管理员将会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为夫妻双方授予离婚证书; 5.颁发离婚证书: 最后,婚姻登记员会向正式离婚的夫妇颁发离婚证书以示认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