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离婚条件是什么何时可以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判定离婚的前提条件在于夫妻双方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方可行使离婚请求权:
(1)婚姻中的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第三人发生稳定且频繁的共同生活关系; (2)实施严重家庭暴力或是对家人进行虐待以及遗弃的恶劣行径; (3)长期保持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未见改正之人; (4)因为感情方面的原因,双方已经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以及(5)除上述情况外,如果具备其他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条件也可提出离婚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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