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深圳,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他们应当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协商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应当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准备材料:准备离婚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离婚协议书一起提交给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 4.受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会受理离婚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 5.调解阶段: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可能会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解决分歧。 6.审理阶段:如果调解不成功,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会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最终作出判决。 7.签署离婚协议:在审理结束后,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确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8.领取离婚证: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应当调解前置,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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