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没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租赁合同尚未结束之际,租客未履行交付租金之义务时,房东依法享有要求其在适当的时间内全额支付租金的权利。若在发送催缴通知书之后,租客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者,则房东将有充分依据收回出租的房产。租客应严格遵循租赁协议所规定的付租日期及金额,一旦房东收回房屋,应及时向租客下发书面解除通知文件,自该通知抵达租客处之日,租赁合同即告正式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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