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商延期交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以如此,即若发展商未能按照既定期限交货且在经过书面催促之后仍未能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付工作,那么购买者便有权利宣布取消购房协议并退回房屋。在此过程中,购买者可向发展商发出正式书面文件以提醒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且还需和发展商共同约定合同的最终执行时间表,以便双方尽快展开行动;当书面催告超过3个月时,购买者有权递交解约通知,并要求发展商对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以及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等,从而弥补个人可能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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