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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消购房草签合同扣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退还购房定金之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分别处理:
首先,若在此诉讼发生之前,发展商尚未依法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那么在该情况下所缔结的房屋认购书将被判定为无效,定金自然应当予以全额退还;
其次,倘若买方未能按照认购书中所约定的日期和场所前往签署买卖合同,这便构成了买方的违约行为,此时定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所规定的期限内将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他人,从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正式签约手续,此种情况即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再者,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完成了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在买方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后,定金可以用来冲抵部分楼款或者直接予以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最后,若买卖双方在正式签约时对于认购书中所确认的各项条件,例如房价、房号以及面积等方面产生争议,最终导致签约未能成功,在这种情况下,若买方违约,定金将无法得到返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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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58:28